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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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
鸦胆子油、豆磷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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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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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2 |
国药准字Z22025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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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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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20ml,一日2-3次,30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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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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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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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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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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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定期检查肝功能;5.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