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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颗粒

梅苏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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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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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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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梅苏颗粒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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