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预防髋部和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2.用于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3.适用于治疗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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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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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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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09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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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预防髋部和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2.用于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3.适用于治疗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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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阿仑膦酸钠片口服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2~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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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腹痛,腹泻,恶心,便秘,消化不良,如不按规定方法服用者可有食道溃疡,偶有血钙降低,短暂白细胞升高,尿红细胞、白细胞升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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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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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预防髋部和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2.用于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3.适用于治疗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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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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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2.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向本品的吸收。3.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4.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5.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6.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补钙剂、抗酸剂和一些口服药剂很可能妨碍本品的吸收。因此,服用本品后应至少推迟半小时再服用其他药物。 7.服药时不应咀嚼或吮吸药片。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