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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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金银花、连翘、忍冬藤、苦地丁、天葵子、土贝母、土茯苓、白鲜皮、地肤子、黄柏、赤茯苓、当归、白芍、熟地黄、鸡血藤、地黄、牡丹皮、白茅根、紫草、紫荆皮、赤芍、益母草、茜草、川芎(酒炙)、桃仁、红花、蛇蜕(酒炙)、防风、蝉蜕、牛蒡子(炒)、苍耳子(炒)、浮萍、荆芥穗(炭)、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白芷、皂角刺、大黄(酒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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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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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23 |
国药准字Z44023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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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荨麻疹、湿疹、疥疮、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脂溢性皮炎、毛囊炎、酒糟鼻、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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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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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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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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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荨麻疹、湿疹、疥疮、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脂溢性皮炎、毛囊炎、酒糟鼻、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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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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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感冒期间停服。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