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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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酚苄明,其化学名称为:N-(1-甲基-2-苯氧乙基)-N-(2-氯乙基)苯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18H22ClNOHCl,分子量:34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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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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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国药准字H4102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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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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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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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1 低血压。 2 心绞痛、心肌梗死。 3 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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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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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口服,开始按每公斤体重0.2毫克,每日2次;或按体表面积每平方米6~10毫克,每日1次。以后每隔4日增量1次,直至取得疗效。维持量每日按每公斤体重0.4~1.4毫克或按每平方米体表面积12~36毫克,分3~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妊娠的影响尚未作充分研究,对孕妇只有非常必要时才能使用本品。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但为慎重起见,哺乳期妇女要选择停药或者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但老年人对其降压作用敏感,易发生低温,肾功能较差,应用本品时需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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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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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酚苄明片是作用时间长的α-受体阻滞剂(α1、α2)。作用于节后α肾上腺素受体,防止或逆转内源性或外源性儿茶酚胺作用,使周围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卧位时血压稍下降,直立时可显著下降。血压下降可反射性引起心率增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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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 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 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 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 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 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 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 8.开始治疗嗜铬细胞瘤时,建议定时测定尿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以决定用药量。 9.反射性心率加速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10.酚苄明过量时,不能使用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