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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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唑沙宗。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 C17H12Br2O3分子量: 4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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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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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87 |
国药准字H2004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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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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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成人每次口服50mg(一片),每日一次,早餐时服用。服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二片),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一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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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度。偶有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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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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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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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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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高尿酸血症患者需定期检查血尿酸水平;4.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5. 服药期间应多饮水,以利尿酸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