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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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碳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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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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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15 |
国药准字H200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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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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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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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辛辣、刺激、油腻饮食。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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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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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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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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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仅限于滴眼用。3.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4.请勿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使用。5.连续使用本品数日后症状未有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师或药剂师。6.有青光眼或眼睛有剧痛感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先接受医师或药剂师的指导。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