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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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辅料为:硬脂酸镁、滑石粉、淀粉。 |
甘草酸二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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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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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06 |
国药准字H1094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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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本品适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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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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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寻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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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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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本品适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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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的类固醇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固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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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血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