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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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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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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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3055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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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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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母婴阻断: (1)HBsAg阳性的孕妇从产前3个月起每月注射1次,每次剂量200IU~400IU。 (2)HBsAg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本品100IU;注射乙型肝炎疫苗的剂量及时间见乙型肝炎疫苗说明书或按医生推荐的其他适宜方案。 2.乙型肝炎预防:一次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3.意外感染者,立即(最迟不超过7天)按体重注射8IU~10IU/kg,隔月再注射1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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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2.有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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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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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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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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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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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可带乳光澄清液体。久存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如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不得使用。 2.玻瓶破裂、过期失效者不得使用。 3.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使用或给第二个人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