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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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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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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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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970

国药准字H200414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

供儿童用的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阿莫西林颗粒儿童参考用量: 年龄 一周岁以内 每日用量 一周岁以内 1~3周岁 每日3次或遵医嘱 1~3周岁 3~5周岁 每日3次或遵医嘱 3~5周岁 5~10周岁 每日3次或遵医嘱 5~10周岁 10周岁 每日3次或遵医嘱 10周岁 一周岁以内 每日3次或遵医嘱 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2-3岁: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岁: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岁: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岁: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数: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青霉素过敏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1.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

供儿童用的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药理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1.不得超过推荐剂量服用,否则可能发生神经过敏、眩晕或难以入睡,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每隔4~6小时给药一次量;   2.如症状持续一周以上或伴有高热者,应及时停药交咨询医生;   3.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4.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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