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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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成份】化学名:(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量:C17H17NCl2?HCl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1-乙基-2-吡咯烷基)]-2-甲氧基-5-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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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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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79 |
国药准字H3102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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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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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2.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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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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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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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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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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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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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