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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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份。其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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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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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57 |
国药准字H2006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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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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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1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 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3 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4 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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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局部皮肤红肿、疼痛、瘙痒、脱皮等刺激症状;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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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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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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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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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避免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3. 用药期间避免性行为;4. 避免与破损皮肤接触;5. 用药后需洗手;6.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