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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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升麻、柴胡、麦冬、野菊花、黄芩、玄参、石膏、石斛、 龙胆、大青叶、金银花、竹茹、 蒲公英、淡竹叶、 夏枯草、紫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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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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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91 |
国药准字Z2005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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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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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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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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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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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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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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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脾虚便溏者慎用;4.如伴有感染,需配合使用抗生素;5.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