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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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非诺贝特,其化学名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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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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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03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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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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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次0.25g,一日一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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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胃肠道不适、嗳气或一过性血清转氨酶及血尿素氮升高;偶有口干、胃纳减退、大便次数增加、腹胀、皮疹、头痛、眩晕及疲乏;罕有肌炎、肌痛和明显的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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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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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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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