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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泡腾片

小儿咳喘灵泡腾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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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泡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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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泡腾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泡腾片
小儿咳喘灵泡腾片
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
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DL-酒石酸、碳酸氢钠、甘露醇、阿斯帕坦、中链酸脂肪酸甘油三酯、聚山梨酯、硬脂酸镁。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胭脂红、什锦水果香精。

生产企业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931

国药准字H200936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用法用量

先把药片放入杯中,加温开水使药物完全溶解后口服。1~3岁一次1片,用温开水30ml泡腾溶解后口服;3岁以上至5岁一次1.5片,用温开水60ml泡腾溶解后日服;5岁以上至7岁-次2片用温开水100ml泡腾片溶解后口服;一日3次。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5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药理作用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 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4.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o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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