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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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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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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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4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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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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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眦角泪囊部3~5分钟。效果不明显时,改用2%制剂,一次1滴,一日2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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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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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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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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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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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下列局部不良反应:视物模糊﹑畏光﹑角膜着色,出现暂时性眼烧灼﹑眼刺痛及流泪﹑结膜充血。 2.长期连续用于无晶体眼或有眼底变者时,偶可发生黄斑部水肿﹑浑浊,故需定期测定视力,进行眼底检查。 3.偶见下列全身不良反应:心率减慢﹑呼吸困难﹑无力﹑头痛﹑头晕。 4.罕见不良反应: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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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滞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2.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心率。 3.本品慎用于对其他β-肾上腺能阻滞剂过敏者。 4.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5.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6.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7.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8.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 9.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0.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11.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