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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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岑苷,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糊精。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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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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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80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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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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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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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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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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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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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