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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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赖诺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化学名称: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分子式: C20H21CLO4分子量:36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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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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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80 |
国药准字H3202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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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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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剂量调整一般需要在使用2~3周后方可进行。但患者单独用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治疗无法获得足够降压效果时,可以采用口服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10mg/12.5mg,一次1片,一日1次,剂量的调整根据服药期间血压变化而定。每天服用25mg氢氯噻嗪可有效地控制血压,但出现显著的钾流失的患者,选择赖诺普利-氢氯噻嗪10mg-12.5mg可能在疗效相似或更好的同时,减少钾的流失。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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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对930名患者进行了本品的安全性评价,其中100名患者服用本品超过50周。详见说明书。 |
1.发生率约有2%-15%。 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3.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5.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 6.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7.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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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会对孕妇的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可能经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或者权衡利弊,在服用本品的时候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进行小心的剂量选择,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心功能减退的发生率较高,同时可能服用其他药物,一般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显示,老年患者赖诺普利AUC增加了大约120%氢氯噻嗪AUC增加了大约80%。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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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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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运动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赖诺普利 大动脉狭窄/肥厚型心肌病:左心室流出道阻塞患者合用赖诺普利与所有血管扩张剂应注意。 肾功能损伤:由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抑制作用,有些个体可能出现肾功能变化。患有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其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包括赖诺普利治疗,可能伴有少尿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罕见急性肾衰竭和死亡。 伴有单侧肾动脉狭窄的高血压患者,应用赖诺普利有可能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另一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经验表明,停药后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可回复到正常。对于此类患者,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应监测肾功能。 赖诺普利与利尿剂合用时,既往无肾血管疾病史的高血压患者可能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通常轻微及短暂。既往肾损伤患者发生率较高。必要时减量或者停药。因此高血压患者应当对肾功能进行评价。高血钾:赖诺普利加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大约有1.4%产生高血钾(血钾大于5.7mEq/L)。大多数情况下随着治疗的继续进行而消失。产生高血钾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及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咳嗽: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 2.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功能试验; ③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