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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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羚羊角粉、赤芍、板蓝根、连翘、金银花、知母、天花粉、琥珀、甘草、朱砂、石膏、冰片、栀子、芦根、水牛角浓缩粉、川贝母、桔梗、僵蚕(炒)。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枯梗、薄荷。辅料为蔗糖、枸橼酸、羟苯乙酯、苯甲酸钠、焦糖、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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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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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3226 |
国药准字Z44022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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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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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g,一日2次,周岁以下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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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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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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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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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