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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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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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微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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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098 |
国药准字H1094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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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泪腺炎、结膜滤泡症、沙眼、眼睑炎、麦粒肿、干眼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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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成人和儿童每日3至5次,每次1至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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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使用滴眼液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瘙痒、红肿、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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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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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泪腺炎、结膜滤泡症、沙眼、眼睑炎、麦粒肿、干眼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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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滴眼后闭眼休息几分钟;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处;5. 如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