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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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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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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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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十八味丸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紫菀、麻黄、黄芩、罂粟壳、甘草、薄荷脑、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国药准字Z150202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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