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82 |
注册证号H201307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片),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2片),请遵医嘱。 |
口服,每次1片(10mg),每日3次,饭后服用。肝肾疾病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进餐时或餐后服用。 |
|
副作用 |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详见说明书。 |
数万例病人的安全性调查结果总结显示。开文通片发生的不良反应均未达到MedDRA频事的定中的“常见(>1/100)”水平,即所有已登记的不良反应其发生事均低于1%,所以下表不良反应频率栏没有包括“常见"一栏。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孕妇:长春西汀能穿过胎盘,但其在胎盘和胎儿中的浓度低于孕妇血中的浓度。未观察到畸形或胎儿毒性作用。动物试验中,大剂量给药可在某些动物引起胎盘出血和流产,这可能是胎盘血流量增加的结果。哺乳期妇女:长春西汀可分泌进入乳汁。放射性标记试验显示乳汁中的放射性是母体血液中的10倍。1小时内分泌出的乳汁中所含药量为给药剂量的0.25%。由于药物出现在分泌出的乳汁中,其对婴儿的影响尚无可靠数据,所以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主要内容分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
|
成分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2. 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 4.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5. 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