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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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厄贝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扎贝特。化学名称:本品为2-[4-[2-(4-氯苯甲酰氨基)乙基]苯氧基]-2-甲基丙酸分子式:C19H20ClNO4分子量:36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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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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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16 |
国药准字H2001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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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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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成人常用量:口服苯扎贝特片每日3次,每次200-400mg。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400mg。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40-60ml/min时,每日2次,每次400mg;15-40ml/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每次400mg;低于15ml/min时,每3日1次,每次4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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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 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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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未确立,故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不详,故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故不宜应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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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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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含钾药物合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合用;5.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