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地孕酮。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P-[N,N-双(β-氯乙基)]-1-氧-3-氮-2-磷杂环己烷-P-氧化物-水合物。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12 |
国药准字H1402368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须遵医嘱用药。 用量:1.乳腺癌,每天1片(16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
成人常用量: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冲入,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联合用药500~600mg/m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
|
副作用 |
可能导致月经不规律、乳房胀痛、体重增加、情绪波动、头痛、恶心、皮疹等副作用。 |
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性伤害,故不应推荐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本品。 2.本品对于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明。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除,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
|
成分 |
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孕激素,对激素依赖性肿瘤生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是通过抑制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分泌,并影响雌激素的分泌;此外,本品还通过作用于雌激素受体,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等作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试验提示,高剂量的甲地孕酮对某些雄性大鼠胎儿有可逆性的雌性化作用。 据国外说明书记载,本品给予雌性犬时间达7年,有增加良性和恶性乳腺肿瘤发生的现象,但是,在大鼠和猴的可比较性研究中并未发现此现象,对于犬和人之间肿瘤发生的相关性目前尚不清楚,所以在使用时,应进行利益和风险的评价。 |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
|
注意事项 |
可能导致月经不规律、乳房胀痛、体重增加、情绪波动、头痛、恶心、皮疹等副作用。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