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及长期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本品不能用于治疗急性心绞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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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伊伐布雷定。化学名称:3-(3-{[((7S)-3,4-二甲氧基双环[4.2.0]辛-1,3,5-三烯-7-基)甲基]甲氨基}丙基)-1,3,4,5-四氢-7,8-二甲氧基-2H-3-苯并氮杂卓-2-酮,盐酸盐分子式:C27H36N2O5·HCl分子量: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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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LES LABORATOIRES SERVIER IND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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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26 |
注册证号H2015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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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及长期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本品不能用于治疗急性心绞痛发作。 |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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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非另开处方,每日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特殊的情况下,剂量可增至每次一粒(40mg),每日二次。 |
口服,一日两次,早、晚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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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总体安全性信息。已有近45000例患者参与本品的临床研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闪光现象(光幻视)和心动过缓,为剂量依赖性,与伊伐布雷定的药理学作用有关。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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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显示单硝酸异山梨酯对胚胎没有损害作用,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经验,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利弊。儿童用药:尚无儿童患者用药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特别警告心率的测定:鉴于心率可能随时间大幅波动,因此在开始使用伊伐布雷定进行治疗前,或者对已经使用伊伐布雷定的患者调整剂量时,都应考虑连续心率测定、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的结果,以明确静息心率。这也适用于心率较慢的患者,特别是心率下降至50次/分钟以下或者接受剂量下调的患者(见【用法用量】)。心律失常:伊伐布雷定对心律失常没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对快速性心律失常(例如室性或者室上性心动过速)无效。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或其他窦房结功能受影响的心律失常患者。接受伊伐布雷定治疗的患者发生心房颤动的风险增加(见【不良反应】)。在伴随使用胺碘酮或者强效I类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中,心房颤动较为常见。建议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进行心房颤动(持续性或者突发性)的常规临床监测,如果有临床指征(例如出现心绞痛恶化、心悸、脉博异常),还应进行心电图监测。应告知患者心房颤动的体征和症状,并建议患者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时与医生联系。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心房颤动,应慎重权衡继续使用伊伐布雷定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伴有室内传导障碍(左束支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和心室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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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及长期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本品不能用于治疗急性心绞痛发作。 |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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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血压;5. 避免突然停药。 |
1. 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2. 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3. 避免与钙通道阻滞剂合用;4. 避免与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5. 避免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6. 避免与影响心脏传导的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