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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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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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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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185 |
国药准字H3702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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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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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2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详见说明书。 |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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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背痛、恶心、食欲下降、腹泻、上呼吸道感染等,多数可在72小时内或服药1周后自行缓解。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搔痒、皮疹、荨麻疹。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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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使用: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否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2.哺乳期使用: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儿童用药: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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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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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ml/min,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 5.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