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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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N-[(2S,3R)-4-苯基-3-氨基-2-羟基丁酰]-L-亮氨酸。分子式:C16H24N2O4分子量:308.37 |
醋酸奥曲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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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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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87 |
国药准字H20052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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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肝硬化所致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缓解与胃肠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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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30mg,一次(早晨空腹口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 |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性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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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GOT)·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AST(GOT)·ALT(GPT)]上升约占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约为0.9%。 肝脏:AST(GOT)上升、ALT(GPT)上升:不足0.1-5%。皮肤:出疹、发红、瘙痒感:不足0.1-5%;脱毛:不足0.1%。消化器官: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不足0.1-5%;腹部饱胀感、腹泻:不足0.1%。精神神经系统:头痛:不足0.1-5%;颤抖感、麻痹感:不足0.1%。其他:口腔内异样感:不足0.1-5%;浮肿:不足0.1% |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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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慎重用药。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雌性大鼠生育力和产前、围产期和产后研究表明:每日皮下注射1毫克/公斤的奥曲肽对生殖和后代发育无副作用。某些年幼动物暂时生长发育迟缓可能是由于药物药理活性引起的生长激素分泌抑制造成的。 对妊娠和哺乳妇女使用奥曲肽的经验有限。这些患者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方可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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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肝硬化所致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缓解与胃肠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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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从链霉菌属(Streptomycesofivoreticuli)的培养液中分离所得的二肽化合物,可竞争性地抑制氨肽酶B(aminopeptidaseB)及亮氨酸肽酶(Leucineaminopeptidas)。增强T细胞的功能,使NK细胞的杀伤活力增强,且可使集落刺激因子合成增加而刺激骨髓细胞的再生及分化。本品抗肿瘤机制尚不明确,可能干扰肿瘤细胞的代谢,抑制肿瘤细胞增生,使肿瘤细胞凋亡,并激活人体细胞免疫功能,刺激细胞因子的生成和分泌,促进抗肿瘤效应细胞的产生和增值。 |
奥曲肽是人工合成的八肽化合物,为十四肽人生长抑制素类似物,奥曲肽的药理作用与天然激素相似,但其抑制生长激素、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作用较如。与生长抑素相似,奥曲肽也可抑制LH对GnRH的反应、降低内脏血流,抑制5-HT、胃泌素、血管活血肠肽、糜蛋白酶、胃动素,胰高血糖素的分泌。遗传毒性:实验室研究未见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大鼠和家兔给予奥曲肽,剂量按体表面积推算相当于人用最高剂量的16倍,未见对生育能力和胎仔的影响。致癌性:小鼠皮下注射给予奥曲肽,剂量高达2mg/kg/天(按体表面积推算约为人暴露量的8倍),连续85~89周,未见致癌性,大鼠皮下注射给予奥曲肽在最高剂量为1.25mg/kg/天(按体表面积推算约为人暴露量的10倍)时可见注射部位出现肉瘤和磷状细胞癌,雄、雌动物的发生率分别为27%和12%,溶剂对照组的发生率为8~10%。但人连续使用奥曲肽5年,注射部位未见肿瘤发生。在该最高剂量组中,雌性动物子宫腺瘤的发生率为15%,而生理盐水组为7%,溶剂对照组为0%。雌性动物发生子宫腺瘤可能与老年动物中雌激素水平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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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应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症状迅速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