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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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辅料为:苯甲酸钠、香精、蔗糖。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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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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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07 |
国药准字Z33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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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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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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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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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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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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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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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