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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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美拉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苄基)-2-吗啉]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量:C21H25ClFN3O3·C6H8O7·2H20分子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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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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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77 |
国药准字H2017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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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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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l粒),一日l-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一次5mg(1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或遵医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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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Y-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另可见心电图的异常改变,或出现心情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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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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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其安全性未确定,应避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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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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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外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粘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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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抗胆碱药物合用;5.用药期间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