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该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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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维酮碘化学名称:1-乙烯基-2-吡咯烷酮聚合物-碘配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6H9NO)n.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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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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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523 |
国药准字H2006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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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该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可用于口腔炎,咽喉炎,口腔溃疡,牙周炎、冠周炎等口腔疾病,也可用于口腔手术前的消毒,以及日常的口腔消毒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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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粒),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32粒)。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4粒)。 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每次10ml,直接漱口或用等体积的温水稀释漱口,含漱10秒后弃去,勿吞咽。每天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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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极少有局部刺激和过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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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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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该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可用于口腔炎,咽喉炎,口腔溃疡,牙周炎、冠周炎等口腔疾病,也可用于口腔手术前的消毒,以及日常的口腔消毒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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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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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PVP-I与坏死组织、血液、脓液等物质接触时,可导致有效碘受到损失,抗菌活性下降。所以在用药前应尽可能除去用药面的污物和脓血。当不便除去脓血时,应使用足量较浓的溶液。避免儿童触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