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血,调理脾胃。用于年老衰弱,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肢痛麻木,失眠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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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药、山楂(炒)、制何首乌、党参、白术(炒)、茯苓、干姜、当归、桂枝、甘草(蜜炙)、白芍(炒)、麦冬、熟地黄。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手掌参、玉竹、制何首乌、黄精、广枣;辅料为二氧化硅、羟丙甲纤维素、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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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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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44 |
国药准字Z20090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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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调理脾胃。用于年老衰弱,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肢痛麻木,失眠多梦。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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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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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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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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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血,调理脾胃。用于年老衰弱,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肢痛麻木,失眠多梦。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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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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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