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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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亚叶酸钙,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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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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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96 |
国药准字H20066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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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性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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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口服每6-8小时一...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他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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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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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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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该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该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周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趋势。有报导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具有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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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性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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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⑴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⑵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⑶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⑷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
1.警告: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的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有心绞痛发作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的个例报道,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本品的扩张血管作用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本品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慎重。 3.充血性心衰患者: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 在安慰剂对照的PRAISE研究中,同时接受地高辛、利尿剂和ACEI治疗的心功能不全病人(NYHAⅢ-Ⅳ级),联合本品治疗,随访平均14个月,未观察到对患者的生存率或发病率(指致死性心率失常、急性心肌梗塞及由于心衰加重而住院的发生率)有负面的影响。在697名NYHAⅡ-Ⅲ级心功能不全患者,8-1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通过测量运动耐量、左室射血分数和临床症状等指标显示本品不会使患者的心衰症状加重。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本品的半衰期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血药浓度的改变与肾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