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的功效是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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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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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仁泽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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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591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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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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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g,一日3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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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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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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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功效是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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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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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