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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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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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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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98 |
国药准字Z2005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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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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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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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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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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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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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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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