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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片

鲨肝醇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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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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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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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鲨肝醇片
鲨肝醇片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鲨肝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047

国药准字H42021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一日50~150mg(2.5~7.5片),分3次服,4~6周为一疗程。2.儿童:一次1~2mg/kg,一日3次。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注意事项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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