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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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 |
克拉屈滨,化学名称为2-氯-6-氨基-9-(2-脱氧-β-D-赤型-呋喃戊糖基)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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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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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07 |
国药准字H2005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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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
本品可试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少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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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空腹整粒吞服,不得嚼碎或掰开服用。2 从小剂量开始服用。初始剂量为20mg/次,最大剂量为60mg/次,一日一次。日服最大剂量不超过120mg。3 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步调整。增加剂量前需监测患者血压。 如患者症状明显,可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缩短剂量调整期。4 停药时未观察到“反跳”症状,但是仍需逐步减量,并严密观察患者情况。5 普通制剂的剂量可安全的替换成缓释制剂的剂量。例如:普通制剂30mg/次,一日三次,可替换为缓释制剂90mg/次,一日一次。 |
溶于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推荐用量为每次0.09mg/kg/d,连续7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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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头痛、面部潮红、心悸、水肿、低血压、眩晕、恶心、便秘、牙龈增生等。 |
对克拉屈滨过敏者;怀孕妇女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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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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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充分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的结果表明,本品可致胚胎死亡或发生畸变。除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之外,不得将本品用于孕妇。建议育龄妇女避免怀孕。尚未确知本品是否可随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都会经乳汁排泄,并且克拉屈滨存在潜在对胎儿的危害。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因为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以上人群,尚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青人不同。老年患者对本品的骨髓抑制和肾脏毒性等比较敏感,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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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
本品可试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少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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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拉屈滨的抑瘤活性与脱氧胞苷激酶和脱氧核苷酸激酶活性有关。它主要以被动转运进入细胞,在细胞内被脱氧胞苷激酶磷酸化,转化为克拉屈滨三磷酸,掺合到DNA分子中,妨碍DNA断裂后的修复作用,造成NAD和ATP的耗竭,破坏细胞代谢,影响细胞的DNA合成。因此本品对分化或静止期的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均有抑制DNA合成和修复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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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4. 定期监测血压;5. 避免突然停药。 |
如有发烧、恶心或腹泻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