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硬化症、脑外伤后遗症、肢端动脉痉挛症、手足发绀、闭塞性动脉内膜炎、内耳眩晕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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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3,3,5-三甲基环乙醇-α-苯基-α-羟基乙酸酯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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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香山堂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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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901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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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硬化症、脑外伤后遗症、肢端动脉痉挛症、手足发绀、闭塞性动脉内膜炎、内耳眩晕症等。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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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800~1200mg/日。一次100~200mg,一日3~4次。症状改善后可减量至一日300~400mg。脑血管疾病一般每次服200~400m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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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血管意外重症急性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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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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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硬化症、脑外伤后遗症、肢端动脉痉挛症、手足发绀、闭塞性动脉内膜炎、内耳眩晕症等。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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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上腹部不适,有时面部潮红、眩晕、头痛、皮疹、瘙痒症、口干、心悸、低血压、麻木感、震颤、心动过速、出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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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闭塞性冠状动脉和脑血管疾病、青光眼、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慎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