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曲安奈德10毫克,硝酸益康唑l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5-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基茴香醚,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曲松钠,其化学名为[6R[6α,7β(Z)]]-3-[[(1,2,5,6-四氢-2-甲基-5,6-二氧代-1,2,4-三嗪-3-基)硫代]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基]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二钠盐三倍半水合物。 |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54 |
国药准字H200430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如急性中耳炎)、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如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也可用于术前预防感染。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1.肌内注射溶液的配制:以3.6ml灭菌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1%盐酸利多卡因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250mg头孢曲松的溶液。2.静脉给药溶液的配制:将9.6ml前述稀释液(除利多卡因外)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100mg头孢曲松的溶液,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肌内或静脉给药,每24小时1~2g或每12小时0.5~1g。最高剂量一日4g。疗程7~14日。小儿常用量静脉给药,按体重一日20~80mg。 |
|
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3.通过182名受试者参加的四个临床研究,对本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试验中成人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有皮肤烧灼感和皮肤刺激(发生率均为1.6%)、未见其他不良反应报告。通过101名儿童参加的一项临床试验评价本品的安全性,试验中儿童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有红斑(发生率为1.0%),未见其他不良反应报告。4.上市后极罕见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肿胀、接触性皮炎、脱皮、皮肤纹理异常和红斑。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头孢曲松可将胆红素从血清白蛋白上置换下来,患有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可能发展成核黄疸,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使用20倍人用剂量进行小鼠及人鼠生殖毒性试验未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尚未在怀孕妇女中进行充分良好对照的临床试验。因为动物试验结果不能完全反映人体毒性,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在确实必要时才用。 老人注意事项: 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或有重度肾功能损害时,一般按成人推荐剂量给药,无需变更。 |
|
成分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如急性中耳炎)、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如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也可用于术前预防感染。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霉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 |
本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肠杆菌科细菌有强大活性。对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氟劳地枸橼酸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普鲁威登菌属和沙雷菌属的MIC90介于0.12~0.25mg/L之间。阴沟肠杆菌、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对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有较强抗菌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MIC为2~4mg/L。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对本品耐药。多数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有对咪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 12.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引起皮肤变薄和萎缩,纹理异常、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可增加皮肤二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 13.本品仅限皮肤使用。皮肤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包括曲安奈德),可因大量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 14.如意外吞食,对症治疗。若本品不慎进入眼睛,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症状不消失,请尽快就医。 15.在眼周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如重复使用或延长使用时间,可能会引起白内障、眼压升高或增加患者青光眼的风险。 16.儿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7.本品的保存温度为25°C以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