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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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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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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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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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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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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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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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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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无参考文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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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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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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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