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皮肤湿疹、皮炎见有红斑、瘙痒、丘疹、渗出、脓疱、糜烂、汗疹、尿布疹、二阴湿疹;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带下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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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地榆,蛇床子,白鲜皮,甘草。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克霉唑1.5%及尿素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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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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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45 |
国药准字H370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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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皮肤湿疹、皮炎见有红斑、瘙痒、丘疹、渗出、脓疱、糜烂、汗疹、尿布疹、二阴湿疹;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带下异常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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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急性湿疹:一次适量,外搽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后湿敷,一日2次;用药前,先... |
皮肤感染涂于患处,一日2~3次。阴道炎阴道用药,一次0.15g,每晚1次,连续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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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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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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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末期3个月阴道给予克霉唑,未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小鼠和大鼠研究中,按体重50~120mg/kg口服克霉唑,可见胚胎毒性,但未发现有致畸变作用。因此孕妇应慎用。 2.哺乳期妇女外用本品,克霉唑可分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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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皮肤湿疹、皮炎见有红斑、瘙痒、丘疹、渗出、脓疱、糜烂、汗疹、尿布疹、二阴湿疹;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带下异常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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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霉唑属吡咯类广谱抗真菌药。对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新型隐球菌、曲菌、藻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显著抑制作用。克霉唑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尿素可溶解角蛋白,增加蛋白质的水合作用,兼有止痒、抗菌等作用,并能增加药物经皮肤的穿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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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 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