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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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成分标示值(每100ml液体由25g粉剂冲调而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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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Milup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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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429 |
注册证号H2017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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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感染性肠道疾病、放射性肠炎及化疗、肠瘘、短肠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危重疾病、严重烧伤、创伤、脓毒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肠道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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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在洁净的容器中先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冷水至500ml,轻轻搅拌混匀即可。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2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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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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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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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儿童用药:1.不能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老年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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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感染性肠道疾病、放射性肠炎及化疗、肠瘘、短肠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危重疾病、严重烧伤、创伤、脓毒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肠道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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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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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②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③器质性脑病;④肝肾功能损害。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过敏者禁用;3. 避免与药物同时服用;4. 储存于阴凉干燥处;5. 开封后需冷藏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