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活性成份为奥美拉唑。 |
|
生产企业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429 |
国药准字H201032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1-3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3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
副作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煔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 药物对诊断的影响:(1) 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2) 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3.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1) 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2) 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4. 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5. 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儿童用药 |
|
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
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②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③器质性脑病;④肝肾功能损害。 |
1.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 药物对诊断的影响: (1) 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 (2) 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 (1) 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 (2) 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 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5. 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