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丁香、莲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93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 ,一日1~2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