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理气和胃,制酸止痛。用于湿热互结所致胃脘疼痛,胃酸过多,脘闷嗳气,泛酸嘈杂,食欲不振,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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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蒲公英提取物、氢氧化铝、甘草干浸液、天仙子浸膏、龙胆粉、小茴香油。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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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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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4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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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理气和胃,制酸止痛。用于湿热互结所致胃脘疼痛,胃酸过多,脘闷嗳气,泛酸嘈杂,食欲不振,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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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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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3.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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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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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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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理气和胃,制酸止痛。用于湿热互结所致胃脘疼痛,胃酸过多,脘闷嗳气,泛酸嘈杂,食欲不振,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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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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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寒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遇凉则胃痛发作或加重,得温暖则胃痛减轻,喜热饮食。5.本品含氢氧化铝。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