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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感灵片

重感灵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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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感灵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重感灵片
重感灵片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毛冬青、葛根、马鞭草、板蓝根、石膏、青蒿、羌活、马来酸氯苯那敏、安乃近。

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774

国药准字J20160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过敏及嗜睡、乏力等。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干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干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

成分

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沙丁胺醇是一选择性的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治疗剂量下,治疗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5分钟内快速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其主要作用于位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2 -肾上腺素能受体。 毒理研究: 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实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解表清热,风寒感冒者忌用。2、孕妇忌用。3、饮食宜清淡,服药期间忌服滋补性中成药,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品。4、过敏体质慎用。5、本品中西药配合,解热镇痛作用迅速,也有较强的发汗作用,使用本药一定注意保暧避风寒,注意不能发汗太过。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 本药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安乃近,后者是氨基比林和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马来氯苯那敏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24mg。安乃近为解热镇痛类药,用于解热、镇痛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000mg。(2)马来酸氯苯那敏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药物相互作用:与解热镇痛药物配伍,可增强其镇痛和缓解感冒症状的作用;与中枢镇静药、催眠药、安定药或乙醇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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