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法罗培南钠。化学名称:(5R,6S)-6-[(R)-1-羟乙基]-7-氧代-3-[(R)-2-四氢呋喃基]-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钠盐二倍半水合物 |
烟酸。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77 |
国药准字H120202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
用法用量 |
应由医生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及病人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本药剂量。推荐用法用量如下:对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浅表性)二次感染,咽喉炎、急慢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外耳炎、牙周组织炎、牙周炎、颚炎等,口服法罗培南钠片,成人患者通常一次150-200mg,一日3次。对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膀胱炎(除单纯性膀胱炎外)、前列腺炎、睾丸炎、中耳炎、鼻窦炎等,口服法罗培南钠片,成人患者通常一次200-300mg,一日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5次,一日用量不超过10片。儿童,一次0.5~1片... |
|
副作用 |
法罗培南钠片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不适、皮疹、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腹泻等。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
禁忌 |
|
|
|
成分 |
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
药理作用 |
日本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总计2207例患者中被报告有127例(5.8%)发生不良反应。其中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55件(2.5%);腹痛,19件(0.9%);稀便,15件(0.7%);发疹,13件(0.6%);恶心,12件(0.5%)等。血生化指标检查方面,受试者发生ALT(GPT)上升56件(3.4%)、AST(GOT)上升36件(2.2%),嗜酸细胞增多27件(1.8%)。在日本上市销售后使用情况调查中,总计17383例患者中共被报告有528例(3.0%)发生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是腹泻和稀便365件(2.1%)、腹痛26件(0.2%)、发疹25件(0.1%)等。 |
本品在体内转变为烟酰胺,后者是辅酶I 和辅酶II 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生 |
|
注意事项 |
法罗培南钠片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不适、皮疹、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腹泻等。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并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并溃疡并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