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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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布替萘芬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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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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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312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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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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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喷涂于患处。治疗趾间足癣时,每日给药1次,连续4周。治疗体癣或股癣时,应每日给药1次,连续2周。在治疗趾间足癣、体癣和股癣时,患处及周边区域皮肤应涂抹足够剂量的本品。若治疗一个疗程后病程未见临床改善,应重新对疾病进行诊断。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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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已知或怀疑对盐酸布替萘芬喷雾剂或其成份有过敏反应者禁用本品。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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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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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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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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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有局部刺激、红斑、瘙痒、灼热感、刺痛感、接触性皮炎等;也可出现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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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严禁用于眼、口和外阴部。不宜用于急性炎症部位、破损部位及其他黏膜组织。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用药后应洗手,避免接触眼、鼻、口和其他黏膜组织。5.若洗澡后使用本品,应待患处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对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本品,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反应。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