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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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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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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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国药准字H109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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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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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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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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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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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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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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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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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