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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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70。 化学结构: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号菌(Leuconnstoc mesentoroides)发酵后发生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致而得。本品含0.015%的抑菌剂西曲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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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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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56 |
国药准字H2002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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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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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肺炎:一次0.75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0.375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或遵医嘱。 |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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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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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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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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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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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右旋糖酐70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70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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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