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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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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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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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987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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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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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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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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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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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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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